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错换人生28年”案判了!许敏等3人获赔近百万元
“错换人生28年”一案近日迎来了最新的审判结果: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许敏、姚师兵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住宿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98361.1元;赔偿郭威精神损害赔偿200000元;驳回许敏、姚师兵、郭威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许敏、姚师兵对杜新枝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父母享有对亲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等监护权利,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当年因管理混乱、诊疗行为不规范,造成许敏夫妇丧失了对亲子郭威的监护权利,郭威也因被错抱而脱离亲生父母的监护,骨肉分离长达28年,血缘亲情和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因此,河海大学淮河医院应当对自己的过错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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