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综合 >> 男子酒后滋事暴力袭警,被刑事拘留
近日,石家庄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被事故乘车人李某某辱骂、殴打,致执勤人员鼻腔和上嘴唇出血。经查,李某某当晚在某饭店与他人一起饮酒后,搭乘涉事机动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李某某下车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辱骂,用手掐其头部,在执勤人员处理交通事故时,又对执勤人员进行辱骂、殴打。目前,李某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那么李某某可能面临何种刑罚呢?
李某某辱骂、殴打交警的行为涉嫌袭警罪,由于袭警罪已经入刑,按照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该男子不仅寻衅滋事,还涉嫌暴力袭击警察,按照刑法规定是可以对其加重处罚的。可能在以上刑期内量刑。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