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因邻里纠纷持刀杀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王树海与被害人陈某2共同居住在北京市密云区××小区。案发前,二人存在邻里矛盾。2020年2月5日15时许,王树海在散步途经溪水花园小区8号楼南侧陈某2的车库时,因陈某2辱骂,即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其腹部2刀,陈某2因被单刃锐器刺切腹部,伤及肝脏、肠系膜上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树海作案后即报警并被传唤到案。作案工具折叠刀已起获。
王树海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广东鹏鼎律师事务所梁嘉敏律师解答:
王树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鉴于王树海作案后即报警并被传唤到案,并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
王树海系初犯、偶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因王树海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
梁嘉敏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本人从事律师行业已过六周年,曾在政府机关负责咨询、调解工作,现专注于刑事辩护、刑事自诉及公司法务等领域,切实为当事人做到有效、高效辩护,担任多家民营企业、股份合作公司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诉讼与非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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