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凌晨砸破车窗盗窃财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7月30日凌晨,何某来到该县凤凰山开发区孙滤城东路某店门口、迎宾大道某集团门口、某酒店停车场,使用破窗工具,将被害人王某、徐某、陈某、李某所有四辆小车车窗砸破,盗窃车辆内财物,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50元、被害人徐某白金耳环1副。作案后,何某将上述部分烟酒等财物出售给他人,获利6610元,其余尚未出售的烟酒等物,公安机关扣押后,已发还了相应的被害人。经司法评估认定,上述高档烟酒等财物价值计人民币24340元。2021年8月9日,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何某因犯诈骗罪,2006年7月6日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因犯盗窃罪,2012年9月2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因犯盗窃罪,2014年7月1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因犯盗窃罪,2015年10月2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因犯盗窃罪,2016年10月1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因犯贩卖毒品罪,2018年11月2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何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河南未来律师事务所裴艳慧律师解答:
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中烟酒及现金价值人民币3869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其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本案之盗窃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其另有盗窃、贩卖毒品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其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酌情从重处罚;其盗窃财物部分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酌情从轻处罚。
裴艳慧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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