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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捡到的手机中转走6000余元,违法吗?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2年01月07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11 月10日,王某云的妻子于某在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白龙大道人行道上拾得被害人王某英的手机,并将该手机交给王某云。王某云通过试密码的方式打开手机操作界面,获取了微信支付密码,并连续34次将王某英微信账户中的6800 元以发红包的方式转入自己微信账户。后来王某云意识到自己可能犯罪,主动投案,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王某云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李芷缘律师解答:

王某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李芷缘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维护志愿律师、沈阳广播电视台生活广播"公益律师团"成员。已帮助3名当事人取保候审,6起案件判处缓刑。刑事和民事案件经验丰富,代理过案件已做出判决的160起以上,对待案件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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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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