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保安捅死他人,所在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
近日广州天环广场回应保安伤人致死事件:伤人致死的保安华某为外聘人员,此前负责测温及防疫工作,悲剧的发生“怀疑是因为测温问题产生摩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那么保安所在的单位需要担责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被害男子的家属也可以向保安所在单位主张赔偿,因为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以执行职务的方法,故意致害他人,以达到个人不法目的,虽然其内在动机是出于个人的目的,但其行为与职务有着内在联系,因此也应认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属于用人单位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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