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双十一营销短信轰炸,法律管不管?
每年双11的氛围感来自于短信轰炸。有人表示,最多时一天能收60、70多条促销短信,到双十一前几天,还会暴增。
随着“双十一”促销活动临近,10月27日工信部发布消息,要求电商平台全面自查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
面对商家发送的大量垃圾短信,消费者有同意权和拒绝接受的权利。工信部颁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第20条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应当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并随短信息告知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用户拒绝接收短信息设置障碍。
同时,用户也可以在收到促销骚扰短信后,可以根据《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26条、第27条规定,向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投诉或者向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举报,要求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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