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男子故意摔共享单车致三车追尾,应该对该男子进行何种处罚?
近日,聊城一男子因发泄情绪将一辆共享单车抛摔至机动车道,结果一辆机动车为避险采取紧急刹车,致使多辆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
像刘某这种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根据损毁行为造成的损失,轻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损毁财物的价值达到5000元,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其随意丢弃、阻碍通行的行为,应该是行政处罚的范畴。城管、交管部门都可以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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