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未签字房子就被拆了算不算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未签字房子被拆了,要看主体是谁:
1、一般主体、自然人:毁坏你家房子;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自然人主体符合的话,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
2、主体不是自然人,是被拆迁部门拆了。
网友表示:
未签字应是强拆,跟我一样,在未商及安置、补偿的情况下被他们断水、断电、强拆,而且是拆迁方在未取得拆迁竞标公告之前三个多月就开始拆迁,我看(理)字应该是他们养的。
凡是强拆都是合法的,没有违法一说,从拆迁法施行己来,有几个强拆是违法的,那怕出了人命也是合法的。所以至今无人被依法审判,所以都是合法的。
个人撤你房,看对方背景,你胜的可能性有二成,房地产单位撤的,你胜的可能性一成,事业产位撤的,你胜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想开点,就当地震了吧。
报了俩次案,第一次把我的房子,让别人签字,从院里街门紧锁,院墻又很高跳不进去,弟二次报警是把我房子拆了,满满一家东西没了。
国有土地上的房子国家没有定性,都是当地政府自己定赔偿价格,一比一算是最高的了,开始给你个一比零点七。就是是一比一除去公摊面积,一百个方给你六十个方去头去尾的。不同意可以政府会申请司法强制执行。你也可以申请行政诉讼没用,法院是政府的。结论就是申请行政诉讼失败房子被强拆,家具没了,补偿百分之三十,不要连这点百分之三十都没有。不过还可以用以暴制暴的方法,这个家庭从此就沦陷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现在的强拆指的是司法强拆,司法强拆是司法强制执行,是合法的。政府要拿着“补偿决定书”去法院申请司法强拆。 补偿决定书,具体写明了怎么补偿被拆迁人,做了很具体的补偿规定。 如果这些都没有,就进行强拆,政府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进行起诉,走法律途径,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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