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邹道雄律师:公司的分支机构实施犯罪,能否构成单位犯罪?
在现实的案例中,特别是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多以单位形式组织实施,所涉单位数量众多、层级复杂,其中还包括大量分支机构和关联单位,集团化特征明显。有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能否构成刑法中的单位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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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分支机构是否可认定为刑法中单位犯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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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思律师事务所邹道雄律师解答:
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实施犯罪行为的处理。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没有可供执行罚金的财产,就不将其认定为单位犯罪,而按照个人犯罪处理。
1、分支机构实施集资活动后,大部分资金归自己所有,总部对分支机构的控制力比较弱,分支机构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2、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非法集资,全部或者大部分违法所得归上级单位所有的,此时,根据司法实践和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上级单位为单位犯罪,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中涉嫌犯罪的人员,可以作为上级单位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邹道雄律师解析:
很多人都会误认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具体法人主体资格,而单位的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因为不具有法人资格,比如说很多理财平台的营业厅就属于典型的分支机构,并不具有法人资格,从而不能构成单位犯罪的主体,而实际上,这种认定思维是片面的,是将我国的单位犯罪与国外的“法人犯罪”直接混为一谈。
在我国司法实践和相关规定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是可以构成单位犯罪的。认定单位犯罪,主要看该机构自己独立决定,是否以自己名义非法集资,集资款是否归分支机构所有,如果符合这三项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
邹道雄律师:咨询热线:15359351430 邹道雄律师,专业从事离婚诉讼和刑事辩护,多年从业生涯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和严实的法律功底,可以给当事人最大力度的法律保障,帮助当事人达到预期的法律目的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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