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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玉昕律师:公租房拆迁,应当如何补偿?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08月19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近年来,城市更新一直是地产圈的一个热词。随着国家中心城市纷纷步入存量时代,新增土地稀缺已成为现实。在发展过程中,城市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逐步老化,因此,局部或整体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旧城环境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在城市更新中拆迁改造等建设项目逐渐增多,而拆迁中对于公租房的处理一直存在众多争议,那么公租房拆迁时应当如何进行补偿呢?

近年来,城市更新一直是地产圈的一个热词。随着国家中心城市纷纷步入存量时代,新增土地稀缺已成为现实。在发展过程中,城市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逐步老化,因此,局部或整体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旧城环境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在城市更新中拆迁改造等建设项目逐渐增多,而拆迁中对于公租房的处理一直存在众多争议,那么公租房拆迁时应当如何进行补偿呢?

网友咨询:
公租房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唐玉昕律师解答: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职工出租。

公租房拆迁补偿方式有:

1、货币补偿方式最为常见

货币补偿方式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一次性了断,也避免了安置用房等一些问题的出现。即有条件实行金钱补偿的,尽可能实行金钱补偿。法律规定了拆迁金钱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即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2、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

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即开发商占用居民的建设用地,在建好房屋以后,被占土地的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而且价格比起其他人也是比较优惠的。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唐玉昕律师解析:
对于公租房的承租人去世,作为承租人的子女来讲,公租房的权益能不能继承?

一、房屋是否可以继承?

作为公租房这一块呢,因为它不是咱们的个人产权,实际上它是国家所有的,承租人享有的是居住权,所以如果是承租人去世了,针对这个房屋是不能进行继承的。

但是呢,生前与他同居住的子女或其他家人,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进行居住的。

二、补偿是否可以继承?

如果公租房的承租人,在征收的过程当中去世了,因为我们知道,征收应当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所以公租房征收,对于承租人的子女来讲,征收补偿是可以作为一个财产来进行继承的。

唐玉昕律师: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拥有10年法律从业经验,希望凭借专业领域的成功经验和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来帮助在民商事领域遇到困难的您,贡献我的专业知识,为您出谋划策、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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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租房  拆迁补偿  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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