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征地拆迁 >> 签拆迁补偿协议时应当注意哪些雷点?
(1)签订合同时要先明确对方的身份。市县人民政府才可以作为签订补偿协议的主体,其他诸如房地产商、居委会、街道办都是不可以的。
(2)补偿协议的内容是否完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3)不要签空白协议。空白协议的意思就是关键的信息都没填写,然后被征收人就签字,签字在法律上的含义是认可拆迁协议中的所有内容。所以一旦签订了空白协议,那些关键信息征收人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发生任何结果被征收人都得承担,还没有反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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