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能否反悔?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权,但是后来又想要反悔,参与遗产继承,此时当事人能否撤销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呢?
网友咨询:
有位朋友,父亲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当时哥姐均已成家我朋友二十出头单身,考虑他工作不好又没成家所以哥姐放弃继承留房屋给我朋友。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都自愿放弃继承,并写协议签字按手印,但没公证。但今年春节期间大哥和我朋友闹矛盾,声称房屋是大家共同继承的,不是他一人的。放弃继承能否反悔?
上海恒衍达律师事务所张豆豆律师解答: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当事人应当受到约束,如果不存在受欺诈、胁迫事由的,不能随意撤销,能否撤销根据不同情况,由人民法院决定。
1、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当事人对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反悔的,根据其提出的理由,由人民法院自行决定是否可以撤销。
2、遗产分割以后,当事人对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反悔的,不予承认。因为此时财产已经进行了分割,当事人不能随意变更,否则将浪费司法资源,对其他继承人也不公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六条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张豆豆律师解析: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作出,在继承开始之前作出的无效。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产享有处分权的起始时点,应为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被继承人尚在人世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财产(也即遗产并没有处分的权利)。因此,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在世时做出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依法当属无效。
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后做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这时候并不是放弃继承,而是属于对财产所有权的放弃,因为财产的所有权已经进行了分割,权利状态已经确定,此时当事人作出的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应当属于对所有权的放弃,而不是对继承权的放弃,因为继承权已经行使完毕。
张豆豆律师:做过五年以上房产公司的法务后转做律师业务,主要擅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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