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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录音证据有效,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1年07月14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发生纠纷,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获得胜诉的最关键因素在于证据的获取,当对方不承认事实存在,又没有其他强有力的证据支撑时,应当如何扭转局面呢?不少当事人选择电话录音的方式记录对方承认事实或者债务的言论,但是电话录音大多数情况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保存的,是否有效呢?如果能否被法院采信,应当具备什么样的要求呢?

发生纠纷,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获得胜诉的最关键因素在于证据的获取,当对方不承认事实存在,又没有其他强有力的证据支撑时,应当如何扭转局面呢?不少当事人选择电话录音的方式记录对方承认事实或者债务的言论,但是电话录音大多数情况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保存的,是否有效呢?如果能否被法院采信,应当具备什么样的要求呢?

网友咨询:

别人借我两万块钱,一直不还,也没有借条,我想起诉到法庭,不知道通话录音能否当做法庭直接证据,还有借钱的时候我叔叔婶婶还有我外公在场如果他们都出庭作证的话法院会不会认可?

贵州乾合律师事务所冯亮达律师解答:

1、通话录音可以作为法院起诉的证据使用,除了通过侵犯他人隐私或者安装窃听器等违法方式获取的证据,其他通话录音等视听资料,具有证据效力。

2、叔叔、婶婶和外公可以作为人证,但是由于其与你存在血缘上的利害关系,证明力较低。

3、除了通话录音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还应当提供转账记录等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冯亮达律师解析: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但是亲属作为证人的,其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因此证明力较低。

电话录音作为证据的,应当注重原件的保存以及合法来源,注意事项:

1、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只有债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

2、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或者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3、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4、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

5、电话录音可以公证。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

冯亮达律师政府机关部门法律顾问、从事律师五年,专心办案,用心办事,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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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话录音  证据  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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