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丈夫打赏主播妻子能要回吗,妻子是否可以要求丈夫打赏主播的费用?
近日,有这样一则消息:丈夫私下打赏主播90万,妻子可以要求返还吗?
在该事件中,丈夫与直播平台之间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其在平台内充值打赏属于消费行为,并非赠与。
丈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三年间的充值、打赏数额多则千元、少则几块,平台难以察觉其侵害他人财产权的可能,亦无义务审查用户的婚姻状况并取得其配偶同意。
因此不能认定直播平台对丈夫所处分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知情的或存在恶意的。所以,最后经两级法院的审理均驳回了妻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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