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花30万买到积压了11年的库存表,商家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现实中,一些网店为了提高点击率会非法使用知名企业的商标标识,如一些网店在销售化妆品时自称是某国际知名品牌的经销商或代理商,但其实并未获得该品牌公司的授权,所销售的只是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普通产品,那么花30万买到积压了11年的库存表,商家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网友咨询:
一女子在某购物中心花30万买到11年前库存的劳力士手表,手表销售人员称:品牌方意思是不需要给客人提供手表的生产日期,客人没有权利知道手表是什么时候生产的。商家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福建群韬律师事务所谢兴志律师解答:
该种行为显然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的,因为凡是消费者在选购、使用商品或服务过程中与正确的判断、选择、使用等有直接联系的信息,消费者都应有权了解,包括商品名称、商标、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书等。所以,商家不如实告知手表生产日期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福建群韬律师事务所谢兴志律师解析:
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对消费者隐瞒合同隐瞒重要事项。例如,消费者在网站上咨询旅行社时,工作人员特别强调这是纯旅游,没有购物安排。但在订立合同时却没有将该内容列入合同内容中,而消费者因信赖企业而忽略这些重要事项。在实际履行中,纯旅游变成了购物旅游,最后却因合同没有明示而不能充分地维护权益。经营者这种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等属于合同欺诈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网络消费者利用互联网为工具进行交易,依法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的权利。因此,消费者在接受电子商务过程中,应当了解法律对消费者保护的规定,注意保留交易的相关证据材料,如双方进行磋商的电子数据、文件及视频音频资料。在订立合同或交易时,认真审核合同主要条款,对涉及服务内容或商品价格、规格、质量等重要内容进行书面确认。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勇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毕业于福建警察学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现为多家公司法律顾问,曾代理多起交通事故、工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以及刑事案件,深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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