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购买拆迁安置房屋,会有什么风险?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城市拆迁的速度也在加快,拆迁安置房也有了市场。不过拆迁安置房的交易手续通常比较麻烦,交易时间过长,这就会导致一些纠纷隐患。那么购买拆迁安置房屋,会有什么风险?
网友咨询:
购买拆迁安置房屋,会有什么风险?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梁胜利律师解答: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有以下风险:家庭成员内部对拆迁安置房分配有异议的,无法确定合法权益人;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存在一房多卖的可能;在等待过户的时间内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拆迁安置房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梁胜利律师解析:
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但在取得所有权超过5年后,就可以自由交易了。
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交易双方对买卖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都是放在合同履行过程的房屋过户阶段进行,而房管部门也是将房地产交易、房屋所有权发证审批同时进行,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交易并着手核发房产证。从实际操作的这一做法中,也可以看出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受批准、登记手续的影响。
梁胜利律师2001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法硕专业,2004年开始执行。共办理各种诉讼案件500余件,同时担任十二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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