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赠与的房产可以要回吗,赠与的房产能不能撤销?
对于自己的财产,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处分的。可以转让或者赠与给他人,房屋属于不动产,如果要进行赠与的话,是需要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的。那么赠与的房产可以要回吗,赠与的房产能不能撤销?
网友咨询:
三年前我和女朋友确定恋爱关系,期间我将一套房产赠与她,也签署了赠与合同。后来我们产生了矛盾,感情破裂。既然我俩都已经分开了,我现在可以把那套房子拿回来吗?
福建诚真律师事务所肖榕律师解答:
赠与的房产是可以要回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权利转移之前;
2、非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3、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4、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如果受赠与人以上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是赠与人的撤销权,必须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时间将不能撤销。
再次,如果房产已经经过登记,则赠与人不可以撤销赠与行为,反悔要回财产。
福建诚真律师事务所肖榕律师解析:
赠与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从事外贸工作数年,现担任专职律师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