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年12月17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债的担保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法律措施。债的担保包括人的担保(即保证)、物的担保(包括抵押留置、质权与优先权)、金钱担保(定金、押金)、反担保。那么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债的担保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法律措施。债的担保包括人的担保(即保证)、物的担保(包括抵押留置、质权与优先权)、金钱担保(定金、押金)、反担保。那么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网友咨询:

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江西泰方律师事务所郑烨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是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江西泰方律师事务所郑烨律师解析:

物的担保是以物担保债务的履行,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人的担保是以人的信誉担保债务的履行,即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本案中,存在以下担保方式:1、债务人提供的动产抵押担保;2、第三人提供的不动产抵押担保;3、保证人的连带保证担保。即同一笔债权既设定了物的担保又设定了人的担保。

对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郑烨律师,泰方律师、团支部书记,市律协宣联络委副主任、刑专委委员、女律委委员,婚姻家事高级高级研讨会成员,江西省“青年之声”维权服务联盟专家团成员,多家政府、企业、私人法律顾问。秉承“将每一个案件精雕细琢、办到极致,就是高端”的执业理念,积极投身法律事业,办理了一批疑难复杂并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精品案件,其中承办的朱某生命健康权纠纷、黄某贩卖运输毒品罪等民事、刑事案件入选12348中国法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承办《朱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入选江西省《精准法律援助精品案例》等。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  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0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