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怎么算,如何补偿?
劳动者上岗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怎么算,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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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怎么算,如何补偿?
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丁诗卉律师解答: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如下规定:
第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二、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丁诗卉律师解析: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专业领域方向为民商事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大量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商事纠纷等民商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及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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