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接受他人赠予房屋要准备哪些材料,赠与流程是什么?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那么接受他人赠予房屋要准备哪些材料,赠与流程是什么?
网友咨询:
接受他人赠予房屋要准备哪些材料,赠与流程是什么?
天津苒兴律师事务所段翔宇律师解答:
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证件:
(一)申请书;
(二)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
(三)原房地产产权证;
(四)赠予书及公证书;
(五)遗赠证明及赠予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
(六)契税收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天津苒兴律师事务所段翔宇律师解析:
房屋赠予过户流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直系亲属间房屋赠与,公证手续不是必须办理的。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房屋的赠予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赠与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并且是在办理赠与手续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不存在意识不清醒,未成年人被胁迫等情形;
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房产纠纷;
是赠与人和受托人均属自愿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手续;
在签订赠与合同后,要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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