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婚内财产协议的益处有什么,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益处?
当下有很多夫妻会在婚内对各自以及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将合意固定下来,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一般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及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所达成的书面协议。那么婚内财产协议的益处有什么,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益处?
网友咨询:
婚内财产协议的益处有什么,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益处?
福建群韬律师事务所谢兴志律师解答:
婚内财产协议的益处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体现夫妻关爱。毋庸置疑,婚内财产协议能够最有效地承载结婚前的海誓山盟。如何信守一方对另一方的关爱、呵护承诺,婚内财产协议给伴侣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表现方式
(2)体现个人价值。对于既希望享受两性生活的愉悦,又追求个性独立,品味人生价值的人士而言,婚内财产协议同样能够提供最有效的保障。
(3)家务分工补偿。聪明的人士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会要求在婚内财产的归属上,体现家务劳动的付出回报。
(4)财产分割便捷。虽说离婚是每一对伴侣最不愿面对的结局,但与其事后争个面红耳赤还无法达成共识,不如提前就做好相应的准备。
(5)减少决策纷争。有的说,婚姻实际是男女双方互相争夺家庭主导权的拉锯战,事先便对各类决策做好商定,显然能大大减少日后的纷争。
福建群韬律师事务所谢兴志律师解析:
下列情形可能无效:
1.财产归子女所有。
很多伴侣在做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一方婚前不动产归另一方所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未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可能因不动产未过户视为赠与被撤销,使条款无实际效果。
3.谁先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毕业于福建警察学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现为多家公司法律顾问,曾代理多起交通事故、工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以及刑事案件,深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