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有什么认定的方法?
民间借贷双方为了维护各自的权益,在借贷开始之前,双方就会先签订合同。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民间借贷合同都有效,有些借款者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就遇到了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有什么认定的方法?
网友咨询: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有什么认定的方法?
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程琳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只要具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程琳律师解析: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对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同权益。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等,被认定为无效。无效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认定,事关合同效力的维护及市场秩序的安全和稳定,事关合同当事人的核心利益,事关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的难点与核心,往往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程琳,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涉外业务部主任,国际贸易、法学专业。工作语言:中文、韩语、英语。程琳律师充分发挥语言优势、利用多年海外留学经历和国际贸易市场开发等工作经验,通过对不同类型企业运营管理体系的潜心研究,较为深入地了解韩国的人文环境、风土人情及社会经济活动现状。曾以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涉及韩国、德国、刚果金、巴西等国家的多个法律纠纷,取得较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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