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不同类型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如何分配房产?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共同共有。在实践中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根据实际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法,那么不同类型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如何分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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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如何分配房产?
广西中名(平果)律师事务所卢月益律师解答:
不同类型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 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 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广西中名(平果)律师事务所卢月益律师解析:
实践中还有这样的情况,男女恋爱期间感情自感不错,婚前商议买房子。后双方共同出资,出于各种原因,合同及产证只写了另一方的名字,一方没有写进去。现离婚时,另一方不承认一方有出资,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的前提下,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是无法判决另一方给付一方补偿款的。因此,在婚前购房时,这些账一定要算清楚,不要以为感情好一切都会好,到时后悔晚矣,代理律师再优秀也回天无力。
由于传统习惯的缘故,父母在出资时往往并不会明确赠与哪一方,极少有父母会在子女结婚时签署书面协议明确房屋与子女的配偶无关。而目前畸高的房价压力和较高的离婚增长率并存,父母倾其所有为子女购买房屋,一旦双方离婚出资父母不但感情上受到伤害,在经济方面也会受到损失。将 “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结合起来进行链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客观化,有利于均衡保护结婚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卢月益,法学学士,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多次荣获优秀律师称号,代理并熟悉各类刑事、民事案件,曾担任多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特擅长办理交通事故、债务、各类合同、婚姻、房产、工程建设合同纠纷等业务,在刑事辩护方面有许多成功案例,凭着“诚信为本,专业至上”的服务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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