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股东拒不履行公司清算义务怎么办,如何处理?
许多公司都是股份制公司,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例子,公司的股东会恶意将公司的财产转移,不参加年检,然后造成一系列的行为。通常这种情况会导致债权人的债务得不到。那么股东拒不履行公司清算义务怎么办,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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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拒不履行公司清算义务怎么办,如何处理?
北京市盈科(徐州)律师事务所李丹律师解答:
股东拒不履行公司清算义务,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那么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北京市盈科(徐州)律师事务所李丹律师解析:
向公司法人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在公司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程序,不得对公司放任不管。
二是公司无法自行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和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三是公司股东应妥善保管公司财务账簿、会计报告、会计凭证等资料,避免出现因财务资料不完整导致“无法清算”,或者无法证明公司解散时因正常经营亏损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形。
法院也提示广大债权人,当债务人公司因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解散,无财产可供偿还债务且未依法清算时,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公司的清算义务人,要求其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李丹,男,出生于1976年10月,盈科(徐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职务:IBA国际律师协会会员、公司股权实务全书编委会委员、盈科国际合作委员会委员、盈科(徐州)律师事务所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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