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代书遗嘱的有效要件是什么,有哪些?
生存与繁衍是每一个生物的本能,人类正是靠着更好地传承以及哺育后代成为了万物之长,因此,遗产的继承正是人类发展的重点。我国法律也对于遗产做出了严格的规定,那么代书遗嘱的有效要件是什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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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的有效要件是什么,有哪些?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贾梦飞律师解答:
代书遗嘱的有效要件如下:
1、实质要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2、形式要件: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贾梦飞律师解析: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贾梦飞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目前为隆安专职律师。从业以来参与多起诉讼案件及非诉讼项目,尤其在公司治理、劳动争议及合同纠纷等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执业经验,并具有作为公司外部常年法律顾问的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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