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抵押担保 >> 执行担保有什么程序,有什么规定?
执行担保一方面增加了债权人权利实现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通过适当延缓债务履行的期限,帮助债务人整顿生产经营,筹措资金,提高偿债能力,对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经济发展有着积极意义。那么执行担保有什么程序,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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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担保有什么程序,有什么规定?
河南界醒律师事务所杨利英律师解答: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执行担保的程序:1、被执行人主动提出申请。2、移交担保物或办理登记手续。3、经申请人同意。4、人民法院审查。5、人民法院认可。
河南界醒律师事务所杨利英律师解析:
执行担保的方式:
被执行人申请暂缓执行向法院提供的执行担保,可以是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财产担保,也可以是他人提供的保证担保。若由他人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应具有代为履行或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
若是由他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人应当向执行法院出具保证书,并将保证书副本送交执行申请人。若是由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参照物权法、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同时,对于被执行人提供的作为执行担保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对该财产的权属凭证予以扣押,并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办理担保财产的转移手续。
由于法律、司法解释缺乏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对于执行担保中担保人是否享有追偿权,以及如何行使观点不一。有的法院基于法律、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且执行担保不能适用民事担保规则,不允许担保人进行追偿;有的允许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被执行人;还有的则从鼓励、保护担保人的积极性和权益出发,在裁定执行担保人财产时同时明确担保人向被担保人的追偿权和申请执行权,允许担保人直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
杨利英律师,具有20年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等,目前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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