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在购买二手安置房买卖合同前应该注意哪些,是什么?
现在楼价那么贵,商品房的价格更是让人望而却步,在这种环境下,有些朋友就把关注点转移到了回迁房或者安置房。那么在购买二手安置房买卖合同前应该注意哪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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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二手安置房买卖合同前应该注意哪些,是什么?
北京市北斗鼎铭(昆明)律师事务所高兵律师解答:
在购买二手安置房买卖合同前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北京市北斗鼎铭(昆明)律师事务所高兵律师解析:
安置房买卖合同签署当时,出售人并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因此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若该拆迁安置房的开发建造公司通知出售人办理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出售人必须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报送办理产证的材料,若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必须明确约定违约金。
同时也要明确约定,待出售人取得小产证后,需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协同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我们不排除有些拆迁安置房还存在房屋共有人,而共有人也是房屋交易中风险的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而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如果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那么这种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会给安置房买卖带来风险。
需特别注意,在与卖方签订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时,需要明确约定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事项,这将有助于买方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高兵律师,于2015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毕业以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参加过劳动纠纷、工程纠纷、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处理。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办理每一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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