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债权债务的抵销要符合哪些条件,是什么?
债务抵销,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自己种类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从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那么债权债务的抵销要符合哪些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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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的抵销要符合哪些条件,是什么?
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解答:
(一)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二)相互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三)双方债务必须都已到清偿期。
(四)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合同法》第99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
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解析: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的理解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能抵销。(3)因故意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不得抵销。此种债务如允许抵销,则意味着债权人可任意侵犯债务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这显然有违公序良俗。
张伟律师,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州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因业绩突出,荣获黔西南州政法委2015—2016年度十佳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荣获2016—2017年度黔西南州优秀律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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