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因不可抗力影响旅游行程,旅游者有什么救济方法?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旅游业的高速发展,旅游服务与体验正向着个性化、多元化趋势发展。与此同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因旅游合同纠纷产生的诉讼也逐年增长并呈现多元化特点。那么,因不可抗力影响旅游行程,旅游者有什么救济方法?
网友咨询:
因不可抗力影响旅游行程,旅游者有什么救济方法?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王远义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旅行社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旅游者无法参加旅游,属于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旅行社和旅游者都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时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可以通过延期履行等方式实现合同的目的,对此不宜直接行使法定解除权。因此,当因不可抗力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说明不可抗力对旅游行程的影响等情况,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
(3)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王远义律师解析:
除此之外旅游者还应当注意以下情况的发生以及权力的救济:
(1)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旅行社对旅游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因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旅游者滞留事件,旅行社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保证人员安全,并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如为旅游者安排住宿和饮食等。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贵州省优秀律师,贵阳市优秀律师。执业12年,有丰富的办案实务经验,在办案中,全力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执业理念:受君之托,忠君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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