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涉嫌构成包庇罪的怎样处罚,和伪证罪怎么区分?
在交通事故中,经常出现“冒名顶替”的情况,这给司法机关对交通肇事的认定和处理带来了极大的麻烦。那么,涉嫌构成包庇罪的怎样处罚,和伪证罪怎么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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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构成包庇罪的怎样处罚,和伪证罪怎么区分?
重庆盟昇律师事务所熊平根律师解答: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因此,涉嫌构成包庇罪的,其法定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规定,若是同案犯一方被抓之后,拒不供出其他的罪犯,这种情况下虽然有包庇的行为,也符合了法律中关于包庇罪的入罪条件,但此时却不能认定构成包庇罪。实践中,要是行为人单纯不提供证言、沉默不语或者不出庭作证行为,不成立包庇罪。
熊平根律师解析:
包庇罪与伪证罪有相似之处。但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时间不同,窝藏包庇罪的发生时间没有限制,只要是在犯罪人实施犯罪之后的时间都可以;但伪证罪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中,也就是在司法程序过程中。
(2)主体不同,窝藏包庇罪的责任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只要年满156周岁以上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此罪;但伪证罪的责任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与翻译人。
(3)犯罪所针对的对象不同,窝藏包庇罪的对象既可以是未决犯,也可以是已决犯;但伪证罪所包庇的对象只能是未决犯,即进入司法程序进行审判的犯罪人。
(4)实施的客观犯罪行为不同,窝藏包庇罪是通过帮助犯罪人隐匿或者脱逃或者采取其他庇护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而伪证罪主要通过掩盖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将这些犯罪情节消除或者删改。
熊平根,重庆盟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擅长办理婚姻家庭、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案件。坚持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己任,恪守“受人之托,终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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