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代取毒品是否构成犯罪,如何认定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是毒品犯罪案件中数量最多、社会危害性最大的一种类型,同时,因其自身的特点,其法律的适用也有着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明显不同的特征。那么,代取毒品是否构成犯罪,如何认定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
网友咨询:代购毒品是否构成毒品犯罪?
北京市京徽律师事务所彭国栋律师解答:
如果是帮贩毒人员拿毒品,可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如果是有偿帮吸毒人员取毒品,可以贩卖毒 品罪定罪;如果是无偿帮吸毒人员取少量毒品,则不以犯罪论处,毒品数量较大的,可以非法持有毒 品罪定罪。
对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准应作如下界定:
第一,以贩卖毒品为目的,实施了购买毒品行为,如果正在进行毒品交易人赃并获或已经买进了毒品,均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既遂;
第二,对于非以购买方式获得的毒品予以贩卖的,如祖传、他人赠与的毒品,只要将毒品带到买方约定的地点开始交易的,即应以贩卖毒品罪既遂论处;
第三,对于因贩卖毒品被抓获后在其住所查获的毒品,应将所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为贩卖毒品的既遂数量;
第四,误把假毒品当做真毒品予以贩卖的,人赃并获或已将假毒品交易完毕后被抓获的,应以贩卖毒品罪未遂论处,如果明知是假毒品而当作真毒品予以贩卖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彭国栋律师解析:
1.代购者涉嫌构成运输毒品罪的情形:
行为人为吸毒者代购毒品,在运输过程中被查获得,没有证据证明托购者和代购者是为了实施贩卖等其他行为,查获的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委托购买者、代购者触犯运输毒品罪,代购者与委托者构成运输毒品罪的共犯;
如果查获毒品数量未达到数量较大标准,即: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代购者不构成犯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会面临行政处罚。这是相关司法解释对代购者行为定性的规定。
2.代购者涉嫌构成贩卖毒品罪的两类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行为人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在交通、食宿等必要开销之外收取“介绍费”、“劳务费”,或者以贩卖为目的收取部分毒品作为酬劳的,视为从中牟利,属于变相加价贩卖毒品,触犯贩卖毒品罪。
第二种情形是:代购者明知委托人购买毒品用于其他毒品犯罪,仍然接受委托为其代购毒品,代购者与委托者构成毒品罪的共犯。这种情形下不需要代购者以牟利为目的。
3.代购者涉嫌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代购者利用物流快递接受代购的毒品,或者代收快递者明知是物流寄递的是毒品,而接收物流快递,没有证据证明代收者与购毒者有实施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的共同故意,毒品数量达到刑法第348条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代收快递者触犯非法持有毒品罪。
这个最低标准是: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而对于未达持有毒品最低标准的,持有者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会面临行政处罚。
彭国栋律师是北京市京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从事律师工作十年,专业方向是刑事辩护为主线,办理多起涉及互联网金融,以房养老骗局,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多起重大影响案件,尽最大努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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