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买房要一定要签认购书吗,认购书的效力是怎样的?
相对于买房前签订房屋认购书这个问题,这个话题应该是买房者买房之前最大的顾虑了,很多的开发商都要求买房子之前让买房者签订房屋认购书,那么,买房要一定要签认购书吗,认购书的效力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购房认购书效力是怎样的?
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韦宁律师解答: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书时要与签订正式合同同样须谨慎,签订人就要为其负责,但这些意思表示都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因此,购买房屋时最好不要签订认购书,而直接签订购房合同。
购房认购书应具有法律效力。认购书的签署也是一种预售行为,签署认购书时也应取得预售许可证,否则认购书无效。违反认购书约定内容都有可能产生相应民事责任。
韦宁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之前只能签订认购书而非正式预售合同,且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通过开发商当时的条件,可以合理预期到预售许可证的取得,因此,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认购书未必无效。
《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条解释及时解决了以往审判实践对认购书性质的困惑。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认购书成为预售合同应具备两个条件:
1、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具备13项主要内容:
(1)当事人基本情况;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等等。
2、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取了购房款。
这里的购房款既包括全部购房款,也包括部分购房款,而且后者在当前商品房买卖中出现的更多。其实,从法理上说,只要具备第一个条件,就应认定为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考虑到我国当前商品房交易中,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是签订预约合同,认购书内容即使具备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也往往需要在日后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因此,《解释》第五条从认购书的内容和开始实际履行两个标准来认定认购书为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符合我国商品房买卖的实际情况,也有利于法官在认购书认定上的统一性。
本律师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当事人的信任是我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原动力。我深知当事人信任我才请我,我必须尽心尽责把当事人委托的事情办好,才能对得起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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