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期房退房理由有哪些,如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那么,期房退房理由有哪些,如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网友咨询:哪些情况可以解除购房合同,退房的理由有哪些?
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王庆律师解答:
期房退房理由:
一、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一样。
二、交房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不一样。
三、房屋规划设计擅自变更。
四、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五、不能按期办理房产证。
六、购房者银行贷款没批准。
七、房屋空气质量不达标。
八、一房多卖或者房屋已抵押。
九、开发商有没有销售资格。
买房者可与开发商协商解除,或者起诉解除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王庆律师解析:
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
由于许多商品房的开发是由某一个开发公司进行,而销售则由另一家代理商负责,所以,购此类期房时要看清代理商与开发商有无委托销售协议,有售房协议的才可以放心买。当然,购买信誉好、资金雄厚的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一次性付款折扣较多,这样可以享受房屋升值带来的利益。
买现房时,在现场检查质量主要看以下内容:各厅室过道的地面、墙面、顶棚、门窗、各类管线设施、卫生洁具、配套的厨具、预留的电源插座、电话插孔、天线插孔、水暖煤气的五金件是否有质量问题或设置不合理。对于严重的问题,如裂缝、渗漏,要请售房单位给予解释,如不满意,请专业机构给予鉴定,问题严重,不可修复则可不买或退房。
综上所述,合同解除的技巧还有很多,但提醒购房者注意,通常开发商都在买卖合同中对购房人解除权的行使作出诸多限制,所以购房人在签署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的内容。基于以上理由,买房者可与开发商协商解除,或者起诉解除买卖合同。除此之外,购房人要注意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时间,首先要注意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时间,若是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应该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解除权就会消灭,购房人既然无法行使合同解除权,自然就无法退房。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注意合同中出卖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情形,以免购房人很被动,无法行使自己应该享有的解除权。如果签合同时自己不能完成可以请律师协助,这样在合同中就把纠纷尽量避免,即便出现纠纷也不会是不利于自己的。
王庆律师是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从业律师20年。执业宗旨:立足北京,服务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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