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疫情相关 >> 员工在接受疫情措施隔离期间,发生了严重违纪行为,达到解雇标准时,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员工发生达到解雇标准的严重违纪行为,而被公司解雇,属于员工过失解雇的一种情形,这和本次隔离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并不互相矛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第40、41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都是非过失解雇的法定事由,比如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济性裁员等。而过失解雇,则是由劳动合同法第39条进行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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