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担保人何时向反担保人追偿,如何进行追偿?
现在很多经济案件中,主要是债务人失信违约无法偿还,需要担保人进行相应的偿还,从而引起的各种经济纠纷。在司法事件过程中,法院的审理也需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审理!在审理的过程中,理清各自应该担负的责任的。这样才能做好审判公正、合理、服众。那么,担保人何时向反担保人追偿,如何进行追偿?
网友咨询:我爸爸之前跟我一个叔叔一起承包一个工程,我那个叔叔是主要负责人,由于资金不够,所以我叔叔就向里面打工的借了钱,当时我爸爸做了担保,但是到还钱的时候,我叔叔没钱欢,那个借款方就找我爸爸还钱,我想知道担保人向反担保人追偿是可以的吗?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甘河亮律师解答:
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后,就可以马上要求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并进行追偿。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担保人出问题而无法追究担保事项,再设置一个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身份转为债权人,被担保人(原债务人)仍为债务人,反担保人为“担保人”,因此,担保人可以依法要求债务人与反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
甘河亮律师解析:
反担保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我国《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成立反担保具备的条件:
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甘河亮律师普法:
《担保法》第四条 反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十二条 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甘律师系杭州资深专业律师,从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获得业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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