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法院拍卖的房子手续齐全,为何比市场价低一半还没人买?
拍卖住房成交价都很高,甚至有超过市价的,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限购人群的力量大呗。淘宝拍卖房,我关注半年了,位置稍好的住房都竞争激烈,被限购的人就跟打了鸡血,一直没捡到漏。我都快死心了,除非放开限购。
房主随便找个亲戚或朋友写个五十年的租房合同,每年一百元一次付清五千元再拿手机拍摄个签字收钱的视频,你不得哭死?人家就是合法的可以用五十年,然后这亲戚再反过来也给原来的房东来这么一回,房子又租回给原房东了,还受法律保护,法院也没治了,这就是法条的漏洞。只要赶在判决书发布前布置完成,等着购房者的就是个天坑。
老赖又搞出了一个新玩法,就是和租客(老赖的朋友)签订一个20年的租赁合同,然后把20年租金的流水给汇了。等到法院贴出拍卖公告了,立刻起诉叫做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就是确认租赁权,这个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当然,这个租赁确实不影响拍卖进程,但一旦司法拍卖结束,真正的买家是住不进来的,因为买卖不破租赁,租客说我付了钱的,你不能赶我走,二十年之后我自然会走,当然你可以去问原先的房东要钱。是从事房地产评估的工作,对于司法拍卖的业务也有经手,个人建议,如果要选择司法拍卖的房屋,最好选择银行的抵押房屋,由于是银行抵押的,有别于个人借贷纠纷,此种房屋会面临的问题会比较少,亲眼所见啊,我们在现场勘查房屋时,时不时会碰到那些个人借贷纠纷的房屋被人泼油漆,写着“欠债还钱”几个大字,而且银行抵押的房屋产权相对比较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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