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在职期间发放吗,发放的方式是一次性发放吗?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那么,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在职期间发放吗,发放的方式是一次性发放吗?
网友咨询:离职后未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的,仲裁或起诉,单位必须一次性支付吗?是支付离职到裁决之日这段时间,还是支付"竞业禁止期限"内所有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张铭山律师解答:
和用人单位签订合法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在离职以后,用人单位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照约定,是不能在职期间发放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一般是按月给付的,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是可以一次性给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张铭山律师解析:
竞业限制补偿金有关规定
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4、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5、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张铭山律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和实务经验。曾作为法律顾问服务于盛京银行、海航期货、国电东北等大型企业。在可以在专业的领域上,给予客户最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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