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什么是公司设立瑕疵,公司设立瑕疵表现在哪些方面?
对于公司的设立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出现设立瑕疵也是很常见的情况。那么,什么是公司设立瑕疵,公司设立瑕疵表现在哪些方面?
网友咨询:经常说的公司设立瑕疵到底是什么意思,什么样的行为是公司设立瑕疵?
甘肃兴正天律师事务所芦盛律师解答:
公司设立瑕疵,是指已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获营业执照而宣告成立的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实体要件或者程序要件,从而使 公司法 人人格存在不稳定状态的法律现象。
公司设立瑕疵表现在:股东瑕疵、出资瑕疵、章程瑕疵三种情形。
股东瑕疵主要包括发起人或股东人数不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股东为法律禁止担任股东的人员等情形。
出资瑕疵又可细分为出资不实、出资不足、出资权利瑕疵、出资形式瑕疵等多种情形,目前来说,我国允许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的像特许经营权、劳务、姓名权等出资是不被允许的,股东通过货币以外方式进行出资的,出资评估需准确,不能弄虚作假,否则就容易出现出资不实等情形。
章程瑕疵则有公司目的瑕疵、公司名称瑕疵以及其它必载事项瑕疵等情形。
芦盛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瑕疵设立的处理:
1、确立公司瑕疵设立无效制度
由于公司设立无效与司法撤销的具体模式与法律后果均基本相同,确立公司瑕疵设立无效制度即可。
2、明确公司瑕疵设立无效的事由
关于公司瑕疵设立无效的事由,各国和地区公司法的规定不尽相同.具体情形主要是:
其一,公司章程欠缺或违法。
其二,股东无行为能力。
其三,法院依职权确定的原因。我国可将公司设立无效的事由规定为如下几种:公司章程未包含股本数额或经营对象的规定;章程关于经营对象的规定无效;公司的设立或其他登记事项有伪造、变造文书;股东虚假出资等。
3、规定公司设立瑕疵补正及无效阻止与迟延制度
为贯彻商法的企业维持原则并维护交易安全,我国应尽可能维持瑕疵设立公司的法律人格,并明确规定设立无效的阻止与迟延制度;首先,应规定除非公司经营对象严重违法或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相关当事人在提起设立无效诉讼之前,应给予公司以通过合法程序对设立瑕疵予以补正的一定期限。只有在该期限届满之后仍未能补正瑕疵,才能行使诉权。为了防止请求权人滥用诉权,可规定原告败诉时,如果其有恶意或重大过失,应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规定公司设立无效诉讼的原告
我国公司设立无效之诉的原告不宜限制过多,可为股东、董事、监事、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5、明确规定公司设立无效判决与行政撤销登记不具有溯及力,并且股东和公司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法律效果上,公司设立无效判决与行政撤销将导致公司解散,但为了保护交易的安全,其应当不具有溯及力。
兰州大学法学院毕业,2011年起执业,专业律师,代理婚姻,欠款,交通事故,各类刑事,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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