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结婚四年无正常夫妻生活,女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
现实中,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前没有进行过体检,因此对彼此的身体状况都不是很了解。而在结婚之后,发现双方无法进行正常的性生活,也就是出现了无性婚姻。
网友咨询:
我跟先生结婚四年,四年间夫妻生活越来越少到现在甚至没有。我觉得这样的婚姻不完整,让我很不接受,是否可以提出离婚。
天津国嘉律师事务所薛旸律师解答:
无性婚姻两年可以离婚,协议离婚的条件如下:
(1) 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 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 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 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 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 协议离婚必须合法。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薛旸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互相享有配偶权,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而且配合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
无性婚姻的诉讼应该注意问题:注意收集无性婚姻的有关证据。夫妻一方有生理上或精神上的疾病导致不能发生性行为的,首先应当积极治疗。在治疗无效的情形下另一方应保存好相关治疗病历。以防诉讼中发生举证困难。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实,在对方否认没有夫妻生活的情形时,负责举证一方将很难得到有力的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故在无性婚姻的离婚诉讼中,要做到诉讼未行,证据先取。
敬法律之业,求公正之义;行仁爱之德,结萍水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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