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车险代位追偿条件
因第三者对投保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内先行赔付给被保险人,再代位行使车主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这在保险法中被称为“代位追偿”制度。
代位追偿是被保险人的一项默认权利,也是世界范围内保险法中的一项基本规定。我国的《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了“代位追偿”的情形。
代位追偿的条件是:
第一,事故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第二,投保了车损险;
第三,事故责任明确,有第三责任方,且被保险人未放弃索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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