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过户都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们都开始重视自己居住的环境,但是很多人都是初次经历房屋买卖,因此对房屋买卖手续以及房屋买卖手续流程不是很了解。
网友咨询:
房产过户都需要什么手续?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聂雷强律师解答:
如果是二手房的话,须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是购买新房须先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即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房产过户详细说明:
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买卖合同(原件); 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聂雷强律师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签订了合同之后,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至此房屋买卖才算是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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