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已过,但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该怎么办?
由延期交房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因其数量多、涉及面广而成为近年来法院及仲裁机构受理的最主要的一类房地产纠纷案件。对于卖方来说,延期交房需承担的直接法律后果有两个:一是违约赔偿;二是若延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间,可能导致买方单方解除合同。
网友咨询:
我于2007年签定合同买了一户3室2厅的房子,08年8月底就应该交房的,可是至今房地产开发商都仍然没有把房子修好,开发商口头承诺在未交房之前都愿意承担过度补助费,我对这点并无异议,但是开发商要求在原有合同上改签日期,以及在合同上增添口头承诺的条款,不知道这样涂改后的合同还有效吗?是否在改后的地方加盖公章或者公司法人手指印膜就可以生效呢?我让开发商重新和我签一份合同,但是开发商说如果重新签订合同房子的均价要按现在的市场价算,也就是比去年签定合同的价格每平方米将近要贵8百到1千。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跪求专业人士的回答
四川阳安律师事务所李芹斌律师解答:
1、如果你和开发商签的是正规合同(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制式合同,有的地方也有地方制定,如青岛的是由青岛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青岛建设委员会制定),那么在合同中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会有明确的规定,按照约定即可确认你能够获得的好处或者补偿,如果不懂可以去房产管理局(处)或者房产交易中心去咨询;如果不是正规合同,那么如有约定(公平合理)则从其约定,如无约定或者约定有明显的倾向性那么本合同属部分无效合同,可以委托律师直接起诉,也可以按照已付房款,在逾期后第一个六十日之内按日万分之二索要赔偿,六十日之后按照日万分之五索要赔偿,也可以在预期六十日之后除上述赔款外,退房并索要已付房款1%的违约金。
2、不能同意其改签日期的要求,可以签补充协议。虽然其改日期和在改动之处盖章并由购房者盖手印之后合同有效,但是这种做法会损害你的利益,改动之后中间会存在太多的隐患和不确定因素,例如开发商不认账,认账确少赔付,其他未知情况等等。而且虽然信任是合同的前提,但是一切牵扯到变更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情,一定要落实到文字。而补充协议是最常见,最适合的方式,因为在合同上修改相当于最初合同约定发生了变化,补充协议是一个新的协议,两者的区别或者补充协议比前者的好处是,补充协议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签补充协议时候要注意,补充协议会影响到合同未履行部分,即你不能同意开发商改动交房时间,可以同意其给过渡费并确定新的交房时间你就放弃索要其他赔偿的权利;还要约定再过了新的交房时间的话的处理方法。一定要注意与原合同作比较,不要有遗漏或被开发商曲解或者改动的条款,还要注意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
3、关于涨价问题不必理会开发商的恐吓,现行合同法在违约责任的归责问题上采取以严格责任为原则,以过错责任为补充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简单理解就是,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如房价上涨,则按照原房价,如房价下跌,则按照新房价,这点是毫无疑问的,只是确定房价有难度需要评估机构等等手续,如果你不想开发商再给你降价,那就不理会他的涨价恐吓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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