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什么叫做前期物业服务?和普通的物业服务是否有关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屋自售出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由前期物业管理的具体内容分析可见,前期物业管理的许多工作,尤其是前期物业管理的许多特定内容是以后常规期物业管理的基础,对常规期物业管理有着直接和重要的影响。这是前期物业管理最明显的特点。前期物业管理的职责是在新建物业投入使用初期,建立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并提供服务,其介于早期介入与常规物业管理之间。因此,前期物业管理在时间上和管理上均是一个过渡阶段。
法妞网友咨询:
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
张舟律师解答:
这里是物业管理的相关条例:随着人们住房消费档次的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高低日益受到购房人的关注。物业管理直接关系到入住后生活的诸多方面,然而,物业管理并不是完全由购房者说了算。事实上,现在的物业公司基本都是暂时由开发商或代理商确定的,对于购房者而言,关键是签好物业管理合同,以保证自己的正当权益。
张舟律师补充: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均属于广义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此可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房地产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普通物业服务合同,是指全体业主出面或者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相关决议出面,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为:1、合同的相对方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另一方主体为房地产建设单位;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另一方主体则为业主委员会。2、订立合同的时间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产生于物业管理的前期阶段;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则产生于业主入住达到一定比例并通过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后。3、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密切相关,后者的生效往往伴随着前者的失效;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由当事人协商并在签订合同时予以确定。4、合同的内容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主要侧重于对建筑物建成初期的养护、安全保障以及配合建设单位为未来即将入住的业主提供服务等;普通物业服务合同侧重于对建筑规划内建筑物的维护、环境及居住条件的保障等。
张律师结语: 根据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虽然约定了期限,但当业主委员会与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即终止。也就是说,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虽然可以约定期限,但该期限不影响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按程序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不管业主委员会是否是在入住后两年内成立,只要业主委员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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