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名字是怎么规定的?安置房房产证名字可以变更吗?
大家都知道安置房是国家对于人民的一种补贴住房,在一定程度和地区,安置房的买卖和信息更改还是受到政府的一些限制,那安置房房产证名字是否可以变更?
网友咨询:
你好,律师。我们家的房子现在拆迁了,现在分配了安置房,请问律师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名字是怎么规定的?安置房房产证名字可以变更吗?
周卡方律师解答:
按规定,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安置房的产权人就是谁。但有较多特殊情况的,原产权人与现安置房产权人可以不一致,但要结合具体情况和咨询管你们安置房分配的部门工作人员后办理。
周卡方律师补充: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直接更名的,但根据地方政策、拆迁项目性质的不同,可能有例外。因此从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可以先去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一下该安置房更名的情况。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名字和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是一样的,中途不能更改,等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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