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贷款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会找担保人担责吗?
一般银行贷款偿还时,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担保还是一般责任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可以选择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贷款再向担保人追索。
网友咨询:
我同学贷款无力偿还,银行已将其厂房封了,现在贷款人远走他乡,银行要找我们,会怎样?共60万,好像共有六个担保人。我家的房和车会不会有危险?是以我丈夫我名义做的担保,还请明人给指点迷津。不盛感激。
张善伟律师解答: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担保分为常规保证担保与连带职责保证担保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常规保证担保:主要是在借款人无法偿还剩余的债款时候由担保人偿还,简单一点说就是最后扫尾的,不过必须提供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借款的依据才行,那么才能找担保人来还清最后欠款。第二种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是借款人在没有规定的期限时间内偿还所有欠款的时候,担保人必须代替借款人偿还欠款。
张善伟律师补充:
作为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张善伟律师结语: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人才有资格为人担保。实际上,作为贷款担保人,最主要的就是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时候,能够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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