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女方放弃抚养权后可以再要回吗?
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签一份离婚协议,离婚协议的内容包括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分割,那么如果女方一开始是放弃抚养权的,后来又后悔了,法院可以重新判抚养权吗?
网友咨询:
女方放弃抚养权后可以再要回吗?
林均律师解答:
女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
至于法院是否支持她的主张,要看具体情况。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果没有上述情况,法院不会支持女方的要求
林均律师补充:
变更抚养权的协商及诉讼两大途径
1、双方协商是最简单、最快捷的方式
女方可以与男方就变更抚养权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双方重新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并约定男方支付抚养费及探望权事项,以及教育、医疗费用承担事项,女方将孩子领会抚养即可。这是变更抚养权的最简单、最快捷的方法。只不过协商的方式是建立在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变更,那么就要通过第二种途径来处理。
2、变更抚养权诉讼是最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方式
诉讼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能够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并且需要提供适当的证据。法律之所以设定一定的条件,是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心身健康和维护他们稳定的生活,毕竟变更抚养权对子女的生活、精神都有一定的影响。
林均律师结语:现实中女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可能是因为一时的某种原因,有的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在婚姻法中为女方保留了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权利,其主要原因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孩子的利益。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收养法中的若干规定中得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对孩子的成长有益,否则法院是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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