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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需要进行赔偿吗?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18年06月11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需要进行赔偿吗?《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江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其他女子共同租住一个一室一厅的出租屋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中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对夫妻感情带来伤害、破坏婚姻关系。

《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江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其他女子共同租住一个一室一厅的出租屋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中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对夫妻感情带来伤害、破坏婚姻关系。

网友咨询:

我们还没离婚,我也不想离婚,我老婆和他人同居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福建如贤律师事务所叶晓建律师解答:

赔偿建立在离婚的基础上,单独起诉赔偿法院不支持。

叶晓建律师相关知识介绍

2016年5月13日,梁某向当地派出所举报称,江某在一出租房内嫖娼。民警接报后调查发现,报案人梁某是被调查人江某的妻子,江某与涉事单身女子刘某同住一出租屋,江某坚决否认自己嫖娼,坚称与女子刘某仅是合租关系。

据妻子梁某介绍,自2014年4月开始,她便发现丈夫江某与女子刘某有不正当关系,之后夫妻失和、感情恶化。自2014年底开始夫妻分居,随后丈夫江某与单身女子刘某同住一个出租屋,并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两年多。

丈夫江某则表示,由于和妻子梁某感情不和,于2014年年中,先搬到工厂宿舍居住,后与单身女子刘某一起合租了房子,房子为一室一厅,刘某住房间江某住客厅。并称两人仅是普通朋友关系,房子租金也是由两人共同承担。

叶晓建律师补充:

能不能索要离婚损害赔偿

即便真如江某所说,他与刘某不存在不正当关系。但《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江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其他女子共同租住一个一室一厅的出租屋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中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对夫妻感情带来伤害、破坏婚姻关系。江某的行为而在双方矛盾激化的情况下,江某仍不收敛其行为,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认定江某存在较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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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  离婚赔偿  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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