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知识产权 >> 企业擅自使用网络图片制作宣传册,会带来侵权风险吗?
从网上下载图片使用,却引发跨国著作权纠纷。网络中的图片不都是免费使用的吗?很多企业因为著作权意识薄弱,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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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刘志鑫律师以案释法
国内很多企业,在印刷宣传册的时候,由于著作权意识薄弱,使用了网上的图片,从而被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巨额赔偿。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是美国Getty Images,Inc.(以下简称Getty公司)在中国的合资公司。Getty公司1995年成立于美国西雅图,是全球领先的创意类图片和影视素材提供商。依据Getty公司的授权,华盖创意公司取得了中国地域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销售和许可第三人使用Getty公司图片的权利,同时也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据知情人士透露,华盖创意在中国的维权活动,一般是有专门的人员到各大展会收集样本,只要发现有本公司的图片,都会发质询函,向其索要不菲的图片使用费。其程序一般是前期电话沟通,后期发律师函或者法务函,或者到侵权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该公司。在这些案件中,华盖创意公司胜诉率还是挺高的,通过达成和解协议或法院判决,每张图片得到了数千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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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鑫律师解析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摄影作品受著作权保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对其摄影作品进行复制、发行、网络传播等。在华盖创意公司胜诉的案件中,法院认定美国Getty公司对涉案图片享有著作权,华盖创意公司经Getty公司授权取得了中国地域内销售和许可第三人使用Getty公司图片的权利以及提起诉讼追究侵权者责任的权利。因此,一些企业未经许可在宣传册中使用了Getty公司图片,华盖创意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但也有一些案件,华盖创意公司因为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美国Getty公司对涉案图片享有著作权而败诉。
刘志鑫律师支招
华盖创意公司批量维权诉讼,暴露出国内企业的著作权意识淡薄,图片著作权侵权现象较为普遍。虽然我国《著作权法》自1990年颁布以来,已经实施了20多年,但是全社会的著作权意识,尤其是在互联网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意识还有待于提高。因此,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1. 不要看见网站上的图片未出现“版权所有,翻版必究”类似的文字就随意下载使用。
2.从正规图片网站购买图片使用或者使用自己拍的照片以避免侵权。
3. 通过普法活动,提高人们著作权的法律意识,尤其要尊重网络中作品的著作权。
4. 遇到侵权诉讼也不要慌,运用证据规则积极应对,把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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