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
知识产权纠纷的当事人在判决、裁定或者仲裁裁决生效前,依据规定申请行为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应当向被申请人住所地具有相应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者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应当递交申请书和相应证据。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申请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内容和期限;
(三)申请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包括被申请人的行为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造成案件裁决难以执行等损害的具体说明;
(四)为行为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五)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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